爱盲论坛
标题:
跪谢各位兄弟姐妹能帮忙多多扩散转发我的无忧筹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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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19 20:51
标题:
跪谢各位兄弟姐妹能帮忙多多扩散转发我的无忧筹筹款。
亲爱的朋友们!我是王丽华,曾用网名紫贝壳、痴心恋崖余。这是我在无忧筹进行的筹款,因为听力的下降,右耳即将丧失听力,左耳也是岌岌可危的勉强维持,只能依靠人工耳蜗植入术才能重获新生。走出筹款这一步实属无奈,纠结了很久是筹款还是默默等待去结束自己呢?。希望各位兄弟姐妹多多帮忙转发和认证,您的每一次转发和证实都是我走向人工耳蜗康复的一份希望。跪谢。感恩我的朋友们。
先天性青光眼
二十八年前夺去了我最后的一点残余光明
轻度耳聋
二十八年后又将夺去我最后的一点残余听力
失明!听障!
命运之神挥舞的铁拳把我砸的粉碎!
我该拿什么拯救我的余生。
人工耳蜗
给我一个希望,给我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酷爱有声语言艺术的我不能,不可以失去这最后的倚仗,
双目失明的我不能,不可以失去生存的希望。
谁能给我一个希望?谁能给我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筹款链接我放在二楼,感谢大家不管怎样的支持,对我来说都是一个让我能支撑着活下去的动力。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19 20:52
标题:
回复楼主紫贝壳
http://wuyouchou.5youchou.com/app/index.php?i=2&c=entry&id=14757&is_share=1&shareid=14041597&do=detail&m=dustfox_qingsongchou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文公子
时间:
2020-8-19 21:06
抱歉,出错了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lyzxy
时间:
2020-8-19 21:11
来顶一下吧
来自
畅游助手
作者:
lyzxy
时间:
2020-8-19 21:11
祝早日康复
来自
畅游助手
作者:
霹雳强强
时间:
2020-8-19 21:30
酷爱有声语言艺术是不是戴耳机过多?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霹雳强强
时间:
2020-8-19 21:31
顺便帮顶一下。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微笑的脸
时间:
2020-8-19 21:43
不想鉴证海伦凯乐的故事,不知楼主是不是大爱先锋的紫贝壳?对了,我的威信读书好友里也有个紫贝壳。
作者:
许多年以后
时间:
2020-8-19 21:50
.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不加糖的豆浆。
时间:
2020-8-19 21:50
顶一下吧,但是这个。听不到怎么发的帖子呀。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微笑的脸
时间:
2020-8-19 21:56
标题:
回楼主紫贝壳
痴心恋崖余这个名字在老爱盲很熟悉呀!我想说的是,只要还活着,失去什么也不能失去希望,愿你安好。
作者:
赵子越
时间:
2020-8-19 22:00
哎,顶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倒数第一
时间:
2020-8-19 22:26
标题:
回10楼不加糖的豆浆。
他可能是戴助听器的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娜些花儿
时间:
2020-8-19 22:29
帮顶,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19 22:35
标题:
回8楼微笑的脸
是我没错。你好你好哦。你如果是那个原来的微笑的脸,啊哈,把你妹妹拿过来。哈哈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19 22:36
标题:
回7楼霹雳强强
你好朋友,先谢谢你。跟耳机没关系,这个链接里面可能有些大家看不到,里面有诊断证明和ct报告,我很少带耳机,而且也不喜欢戴耳机的。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19 22:37
标题:
回13楼倒数第一
嗯,你说的对的,如果不带助听器拿药很大很大的声音的。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作者:
笑看茶凉
时间:
2020-8-19 22: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0-8-19 23:01
早就知道痴心恋崖鱼这个名字,以前在老爱盲经常见到,帮你顶贴,祝平安。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俱往矣
时间:
2020-8-19 23:21
祝好。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蒲公英的种子
时间:
2020-8-20 00:01
来帮忙顶一个。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刘连
时间:
2020-8-20 03:58
支持一下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kttell
时间:
2020-8-20 04:03
我告诉你这话说起来有些不好听,但实话。很多人都不想白白的把钱拿出去的。因为盲人可怜的太多了。
作者:
kttell
时间:
2020-8-20 04:05
我给你个方案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受。那就是出售一些日常用品。别人在价格差不多的情况下都会优先找你购买的。至于货源问题,没问题,我能帮你解决本钱都不用拟出。
作者:
玩的就是心跳
时间:
2020-8-20 04:39
祝福楼主早日康复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倒数第一
时间:
2020-8-20 06:31
标题:
回24楼kttell
你这方法过时了,十年前还可以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山之巅
时间:
2020-8-20 07:16
支持一下楼主。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我是打酱油的
时间:
2020-8-20 08:47
这样的帖子感觉到天涯论坛去发效果要好些吧?
本楼来自
掌中世界安卓版
作者:
晶莹的冰1989
时间:
2020-8-20 09:14
帮顶
来自
畅游助手
作者:
王继权
时间:
2020-8-20 09:38
标题:
回楼主紫贝壳
我怎么把钱给你呢?我想表示一下心意,阿弥陀佛!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作者:
洪涛
时间:
2020-8-20 10:17
是老爱盲的痴心恋崖余啊,大家都伸把手吧,别再让世界上多一个海伦凯勒了,另外建议楼主去大论坛发,这里的能力毕竟有限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倒数第一
时间:
2020-8-20 10:23
其实这类信息不管你发到哪里效果都不会很好,可能多多少少会有一点效果,主要是现在的人看多了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20 10:37
标题:
回复18楼笑看茶凉
你好谢谢。大家也可以加我微信,因为这个网址只能在微信上打开,一切操作也是微信上。如果打不开的请加我微信,我发给您,非常感谢各位朋友的帮助和支持。微信:13611283060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20 10:40
标题:
回复30楼王继权
你好,感谢朋友。可以加我微信,13611283060,这个网址大家可以在微信上打开。加我微信给您网址也可以,不管朋友们对我是一个怎样的支持,来自陌生的你们,虽然我们素不相识但是朋友们都一直在关注着我支持着我。真的很感恩。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20 10:42
标题:
回复31楼洪涛
是的,到处发也是希望大家能帮忙多多扩散一下,我的初中并不是想来跟大家来捐款,每一份来自咱们兄弟姐妹们的捐款,我心里都不好受,都是盲人,虽然我现在不从事按摩,但是也干过,知道这里面的辛苦和心酸,所以拿着你们的捐款,我心里是怎样一个滋味儿。不是高兴而是一种更大的痛苦和忧伤。所以就是想通过大家更广泛的转发来提高这个圈子的扩大度。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20 10:43
标题:
回复32楼倒数第一
是的。所以今天刚刚出去把残疾证和这个筹款页面的二维码打印了一下,下午开始每天出去,呵呵,乞讨乞讨吧,都加起来这样也许会好一些。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玥朦龙
时间:
2020-8-20 12:53
楼主你好,你就是以前老爱盲那个热爱熏香的高贵阿姨吗,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20 13:54
标题:
回复37楼玥朦龙
是的。我用过的两个昵称就是这两个。什么高贵不高贵啊,就是喜欢闻闻香味儿罢了。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海风轻轻吹
时间:
2020-8-20 14:30
你到残联去看看,好像残联有资助的。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笑看风云
时间:
2020-8-20 14:46
帮顶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作者:
山之巅
时间:
2020-8-20 15:00
标题:
回38楼紫贝壳
以前在老网站上也经常看到你。楼主给我留下了热爱生活,乐观向上的印象。希望楼主继续加油!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潘兴志
时间:
2020-8-20 15:20
哦,原来是你呀。
来自:
掌上乐园
作者:
风中漫步
时间:
2020-8-20 15:27
祝楼主早日康复哈,唉,本身眼睛就不好,怎么耳朵还坏了呢?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风中漫步
时间:
2020-8-20 15:35
标题:
回沙发紫贝壳
楼主你这个是不是作废了?有一个什么了解详情点进去是一个什么论坛。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永恒的流星
时间:
2020-8-20 16:08
标题:
回 楼主紫贝壳说
望楼主早日康复,由于今年情况不太妙,因此看到之前有朋友发出链接后,稍微表示了一下子
本楼来自
掌中世界安卓版
- VIP会员
作者:
潘兴志
时间:
2020-8-20 16:35
刚才我也通过朋友圈的分享,转了50块钱,聊表一下心意。
来自:
掌上乐园
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20 18:30
标题:
回复39楼海风轻轻吹
你好朋友,谢谢关注。这些都是跑过的了,相关政策也是吃透了的,所以无奈之举,只能用筹款的方式进行了。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20 18:32
标题:
回复44楼风中漫步
你好哦,应该不是作废了,我这边可以打开的,在微信上可以打开,用电脑的话是不行的。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20 18:35
在这里非常感谢各位兄弟姐妹的各种支持,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经济上的,在这里只是多多拜托大家能够想起来的时候在朋友圈转发一下,你们沉甸甸的经济支持我真的是觉得太沉重了,我们都是盲人,真心可以理解大家明白大家的。另外,如果能有媒体资源的朋友也可以和我联系,只不过现在联系媒体也都是很难很难的,如果不是有很熟悉的人,一般这种事情基本上不会引起任何关注的。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最强天使
时间:
2020-8-20 19:05
愿你早日康复吧..?????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kttell
时间:
2020-8-20 19:20
我问了,我们当地我们这里残联是有补助的。属于残疾康复类的补助,你可以问一下去残联。
作者:
笑看茶凉
时间:
2020-8-20 19: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笑看茶凉
时间:
2020-8-20 19: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普通人平凡事
时间:
2020-8-20 20:22
帮顶
祝楼主早日康复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20 21:41
标题:
回复52楼笑看茶凉
别别,别这么说,多少都是个心意,大家能给我多转发一些就已经感激不尽了。我不是在说客气话,是出于真心实意的,兄弟姐妹们都不容易。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20 21:44
标题:
回复51楼kttell
您好,我这边真的没有,对于成人方面各地略有不同,只是略有不同而已,没有任何政策上的条条框框必须如此,我一不是低保,二不是困难家庭或者个人,什么政策都是靠不上的。我在一个耳蜗的聋人群里面,很多聋人都是对耳蜗望而却步,只有对18岁以下保障还是比较足的,当然也必须只能做指定的机型或者品牌,如果自主选择恰巧机型不是免费或者扶持项目,那么一分钱补助都没有。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潘兴志
时间:
2020-8-21 08:17
回复 49楼 紫贝壳
我记得好像你是北京的吧,你可以联系你们那儿的媒体啊。
来自:
掌上乐园
作者:
潘兴志
时间:
2020-8-21 08:18
回复 51楼 kttell
我们这里也有的呀。摁不住要看他的比例情况,比如补助百分之多少?
来自:
掌上乐园
作者:
潘兴志
时间:
2020-8-21 08:19
回复 52楼 笑看茶凉
好好,你很客气。
来自:
掌上乐园
作者:
潘兴志
时间:
2020-8-21 08:27
回复 55楼 紫贝壳
楼主啊,你现在的听力分贝是多少啊?我在想,我是不是有一天也会跟你一样啊,唉,但愿不要。我现在带了两个助听器,右边一个稍微分贝大一点,左边一个还好一些。你这个是神经性耳聋吗?是怎么引起的啊?
来自:
掌上乐园
作者:
潘兴志
时间:
2020-8-21 08:49
来来,顺手三个叶。
来自:
掌上乐园
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21 09:10
标题:
回复57楼潘兴志
对对,我是北京的。媒体,唉,别提了。有个朋友推荐过来一个中青报的记者,那个记者也对咱们盲人的事情报道过,结果我的一些资料什么都给她了,到现在差不多一个星期了,没搭理我。还有新京报进行了两次爆料,结果你懂得。还有个央视的向幸福出发的一个栏目,报名表也提交了,没有回音,邮件自动回复的就是说如果一个月内导演不联系你,那就是栏目组不选择采用,就不另行通知了,所以这都快一个月了,肯定没消息。唉没办法,除非能跟媒体的人特熟那种,否则没戏。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21 09:28
标题:
回复60楼潘兴志
我是五岁的时候注射庆大霉素,然后也得过中耳炎,不过也治好了,从来没犯过。大概现在有一百分被的样子吧,左边比右边就好那么十分被,现在双耳助听器,是大功率的耳背机。保重吧你,真的别能成我这样,我当年也在想,会不会以后也很严重了呢,我起初这些对我影响都不大的,正常生活基本没问题。唉。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21 09:29
标题:
回复61楼潘兴志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咱们可以加个好友,有空聊聊吧,也算是抱团取暖。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倒数第一
时间:
2020-8-21 09:52
标题:
回62楼紫贝壳
一般媒体会报道的基本上只是个案,,假如说你的这个情况是很少遇见或者是比较奇葩的媒体可能会报道,可是像你这种情况中国几千几万个,媒体才懒得给你弄这个,除非你有什么背景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潘兴志
时间:
2020-8-21 10:01
回复 62楼 紫贝壳
你试一下中国之声啊。
来自:
掌上乐园
作者:
潘兴志
时间:
2020-8-21 10:01
回复 63楼 紫贝壳
100分贝那确实有点高。
来自:
掌上乐园
作者:
潘兴志
时间:
2020-8-21 10:02
回复 64楼 紫贝壳
OK!微信1105621366,QQ同号。加我请备注,爱盲论谈。
来自:
掌上乐园
作者:
公平
时间:
2020-8-21 10:07
标题:
回楼主紫贝壳
标 题: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发〔2014〕47号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4日
空航
主 题 词: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国发〔2014〕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
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
、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
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重要意义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多年来,以最低生活保障、特
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教育、住房、就
业等专项救助制度为支撑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绝大多数困难群
众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助。同时,社会救助体系仍存在“短板”,
解决一些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救助问题仍缺
乏相应的制度安排,迫切需要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发挥救急难功
能,使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都能得到有效保障,兜住底线。
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是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空白,提升社会救助综合
效益,确保社会救助安全网网底不破的必然要求,对于全面深化改革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
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使命感和
责任感,将其作为加强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全面落实,扎实
推进。
二、明确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临时救助制度要以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
活困难问题为目标,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
实,鼓励社会参与,增强救助时效,补“短板”、扫“盲区”,编实
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临时救助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民政部门要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临时救助工作,卫生计生、
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主动配合,
密切协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临时救助制度建设。国务院民政、卫生
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按照
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临时救助工作要坚持应救尽救,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门
,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坚持适度救助,着眼于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摆脱临时困境,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坚持公开公正,做
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坚持制度衔接,加强各项救助、
保障制度的衔接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坚持资源统筹,政府救助、社
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三、临时救助制度的主要内容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
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
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
性的救助。
(一)对象范围。
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
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
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
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个人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
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
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有关
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
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
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临时救助
对象认定办法,规定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
加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的类型和范围。
(二)申请受理。
依申请受理。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
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
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
请。对于具有本地户籍、持有当地居住证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受理;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向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即救助管
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申请救助;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没有
设立救助管理机构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向县
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救助。申请临时救助,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无正当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得拒绝受理;
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可先行受理。
主动发现受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
会要及时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
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公安、城管等部门在执
法中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应主动采取
必要措施,帮助其脱离困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人
民政府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在发现或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
公民个人报告救助线索后,应主动核查情况,对于其中符合临时救助
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
(三)审核审批。
一般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村(居)民委员
会协助下,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
类型等逐一调查,视情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
居住的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对申请临时救助的非本地户籍居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
部门应配合做好有关审核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乡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审核意见作出审批决定。救助金额较小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但应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对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予以批
准;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以同一
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救助。对于不持有当地
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可
以按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批,提供救助。
紧急程序。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
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
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之后,应按规定补齐
审核审批手续。
(四)救助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采取以下救助方式:
发放临时救助金。各地要全面推行临时救助金社会化发放,按照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
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
发放实物。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
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对于采取
实物发放形式的,除紧急情况外,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
定执行。
提供转介服务。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
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
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要协助其申请;对需要
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
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要及时转介。
(五)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标准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要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统筹考虑其他社会救
助制度保障水平,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适时调整。临时救助标
准应向社会公布。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临时救助标准
制定的统筹,推动形成相对统一的区域临时救助标准。
四、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工作机制
(一)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各地要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
窗口,方便群众求助。要根据部门职责建立受理、分办、转办、结果
反馈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跟踪办理结果,将有关情况及时告
知求助对象。要建立社会救助热线,畅通求助、报告渠道。
(二)加快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
用已有资源,加快建设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民政与卫生计生
、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要依
法完善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提高审核甄别能力。要建立救助对象需求与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
作服务机构的救助资源对接机制,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的有机结
合,做到因情施救、各有侧重、相互补充。
(三)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
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资源丰富、方法灵活
、形式多样的特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
务,鼓励、支持其参与临时救助。要动员、引导具有影响力的公益慈
善组织、大中型企业等设立专项公益基金,在民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
有序开展临时救助。
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
社会力量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在对象发现、专业服务、发动社会募捐
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四)不断完善临时救助资金筹集机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临时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省级人民政
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临时救助资金投入;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资金有结余的地方,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的临时救助支出。中央财政对地方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给予适当补助,
重点向救助任务重、财政困难、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倾斜。
五、强化临时救助制度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原则,将建
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
保2014年底前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领导、
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
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将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
列入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合理确定权
重;考核结果纳入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
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民政部门要切实履
行主管部门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
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能力建设。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临时救助能力建
设,统筹考虑常住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数量等因
素,制定落实基层社会救助职责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制度要求,科学整合县(市、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机构及人力资源,充实加强基
层临时救助工作力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要积极研究制定政
府购买服务的具体办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加强基层临时救助能力
建设。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协助做好困
难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公示监督等工作。要加强人员培训,
不断提高临时救助管理服务水平。要加强经费保障,将临时救助所需
工作经费纳入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统筹考虑,列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临时
救助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责任,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临时救助受理、审核等职责,民政部门要
会同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
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要求,明确各业务环节的经办主体
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民政、财
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将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
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临时
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等违纪违
法现象发生。对于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救助的单位和个人,要在社
会信用体系中予以记录。临时救助实施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充分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于公众和媒体发现揭露的问题,应及时查处并
公布处理结果。要完善临时救助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细化责任追究对
象、方式和程序,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相互推诿、
处置不及时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组织好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充分利
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以及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
、信息宣传栏、宣传册、明白纸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不断
加大政策宣传普及力度,使临时救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
强舆论引导,从政府作用、个人权利、家庭责任、社会参与等方面,
多角度宣传临时救助的功能定位和制度特点,引导社会公众理解、支
持临时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
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
国家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救急难”工作综合试点
,在体制机制、服务方式、信息共享、财政税费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
,先行先试,为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提
供经验。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配套
落实政策,国务院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抓紧制定具体政策措
施。民政部、财政部要加强对本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国
务院报告。国务院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空航
国
务院
2014
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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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平
时间:
2020-8-21 11:24
标题:
回楼主紫贝壳
【发布部门】
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5.05.15
【实施日期】
2015.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XP10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京政发
[2015]26
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国发
[2014]47
号)
精神,进一步完善本市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
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握临时救助制度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临时救助是对于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
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
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临时救助制度要以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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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为目标,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鼓励
社会参与,增强救助时效,编实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
生活权益。
临时救助工作要坚持应救尽救,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
救助;坚持适度救助,着眼于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既要尽力而为,又要
量力而行;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坚持制度衔接,加强
各项救助、保障制度的衔接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坚持资源统筹,政府救助、社会帮
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二、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
(一)家庭对象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
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
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个人对象
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
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
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临时救助的申请受理程序
(一)依申请受理
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
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代为提出临时
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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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平
时间:
2020-8-21 11:28
标题:
回楼主紫贝壳
自己先把文件研究透,打印出来,记住,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虽然上面有政策,但下面那些混蛋官员不一定按政策办理,一定要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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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21 11:53
标题:
回复65楼倒数第一
没错,要不然就是惊天地泣鬼神之大特殊的事件哈。所以我对媒体不报什么希望了,反正咱离海伦凯勒这还差一步呢吗,啊哈,还不到哑巴了,等我哑巴了可能就有机会了。自己先拿自己开个涮哈。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21 12:11
标题:
回复71楼公平
谢谢你朋友提供这个文件吧,只能试试看,主要我真是怎么说呢,啥都不算,如果不是出这个事情,虽然不是说有什么钱吧,至少自己能够保证自己,可这一个大事情出来之后就能把人压垮了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公平
时间:
2020-8-21 13:28
标题:
回73楼紫贝壳
你是大爱联盟的老人员了,星夜高飞有义务协助你解决你无力解决的问题,大爱联盟吗,你应该有被大爱联盟爱的 权利,让他帮你向中国盲协、助残爱心公益促进会呼吁一下,他们应该知道一个失明又失聪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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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紫贝壳
时间:
2020-8-21 15:31
标题:
回复74楼公平
我现在已经不在那边了,但是我的情况有个朋友还在那边做的给反应过去了,具体他们做点儿什么我也不清楚,开始说帮我申请水滴筹,但是水滴筹的话,因为只能靠自己推广,没有人脉很麻烦,所以我最骚选择了无忧筹,它有一个自愿选择的增值服务,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进行三方推广,至于效果怎么样,我也不知道呢。看目前来说,筹款顾问给我选择了三点适合我的推广,第一种因为还不满五千以上的筹款,所以他们公众号平台的首页展示还没开始,另外两个一个目前有没有展开我也不知道,当然那个没有条件必须达到什么才能推广,但是目前的状态看,没觉得有效果,都是咱们自己兄弟姐妹帮我转发来的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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