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孤帆去悠悠说: 新法点要解读、指点
民间中医无证行医,
不是违法行医,
更不是非法行医!
大家好!
50年的中医临床,54年的努力学习,30年的历史,我在这里,非常想讲中医。
一是说中医的道,其次说中医的术,再高一点,中医的大,再高一点,中医的复兴、中医的传承、中医的出路,我都想讲,可是时间不允许。
但我今天必须要讲一个话题,就是,我们民间中医的法律之路这个问题。
因为什么,没有一个比我更了解中医法律的律师,也没有一个比我更懂法的中医!
所以,我在河南省,通过河南省的中医药专长考核之前,我这个很会睡觉的人,也经常是夜不成寐。
之后紧接着,踏访100位民间中医的杨东老师,发布了对我的采访稿,冒着成天不断打来的电话,还有上百个微信,我都没有时间处理,因为我要准备在今天来说这个话题,因为它对民间中医来说,太重要了。
现在,我捡最重要的说,时间有限。
第一个话题:民间中医无证行医,但不是违法行医,更不是非法行医!
注意,我说的是两个概念——违法行医和非法行医!
大家还要注意,非法行医是一个刑事概念,是一个罪名!
所以说,我们今后再也不要自己说自己是非法行医了,这是个刑事罪名!
而我们也不是违法行医!
我们只是无证行医,我们的无证行医,是合法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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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什么法呢?
前天,25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制订满五年。
在2016年的12月25日,我们国家签发公布了中医药法法律,这部法律的第15条第2款的规定,我简单说一下: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通过省级人民政府,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合格的可以取得医师资格证,可以自行开办诊所,也可以在医疗机构中执业!
你既然可以私人开办诊所,那诊所就是医疗机构,你又说在医疗机构执业,这是什么?
我顺便讲一下,这句法规的中间那个逗号是我加上的。
在中医药法征集意见的2016年1月份,原来的草案里面是这样说的: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后确有专长的人员,大家听出来没有?
前面是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后面是经多年实践后确有专长的人员,这样就出了一个问题,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就不管他是否确有专长了,而如果是确有专长,那就不管他用什么方式学来的。
因为这点,我就给全国人大的建议里面,写了大概有半页纸。
后来,就在那个,经多年实践的地方,加了个逗号。这就是现在的中医药法。
这个规定,就是说,非院校学习的人员,通过这个方式就可以取得医师资格证!
从这个法里,有这么几点。
第一点,这些人,是经多年实践,没有院校毕业学历的;
第二点,这些人,是经多年实践的。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考核办法里面规定的,满五年;
第三点,这个多年实践,是无证的!
这三点!这三点,就是我们的法律依据啊!
好,人家说,你是违法的,他说你是违法的!我们大家不知道,我说过,没有哪个中医没有比我更懂法律,包括律师们……
所以,你以后不要说哎呀确实我们违法了,人家确实说的有依据啊……
错了!
下面我来说,为什么执业医师法,不能作为处罚民间中医的依据?
执业医师法,我来说一下,这个执业医师法,到明年的3月份以后,就要废止了!代之以医师法。
它确实是规定:行医必须持有资格证、执业证!
你如果办一个机构,你就得有执业许可证,是这么规定的。
所以,拿执业医师法来处罚我们,说你没有证,按照执业医师法,是正确的!
这就出现法律冲突了!
大公鸡报晓踏访100位民间中医的第56位,徐州的孙继石老师就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过:“这法律不是矛盾的吗?”
告诉大家,不矛盾!
这在法理上,就叫法律冲突!
对同一个事实,不同的法律有不同的规定,这是几乎所有的法律都存在的。
法律冲突怎么办呢?
三个原则。
第一,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第二,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第三,新法优于旧法。
所以,冲突了怎么办?
我们按照这三个原则来解决,这部中医药法和执业医师法冲突了,怎么办呢?
适用两个原则:
一,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一般法是执业医师法规定,没有证不能行医,这是针对所有人的,这是一般法,我们不能说他错。
你昨天还在工地上搬砖,今天就来行医了,不行。
所以,我们不要再说执业医师法的错,它是对的!
但是,对某个群体,某一类人,它是还有特别法规定的,就是我们这一类人!
经多年实践,具有师承专长的人员,就不适用于这个执业医师法了,而是适用于中医药法!
这就叫: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掌声)
当某个卫健委拿这个执业医师法来处罚你的时候,你就说你使用的法律是无效的,你不应该使用这个,对我应该使用这个中医药法!
为什么呢?你看,让我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才让我去考证的吗,中医药法让我这么做的吗!
我既然是去考证,是因为我现在没证。
没证?那就按照中医药法的规定:必须有5年以上的实践!
中医药法里面把我这个无证行医阶段,作为参加考核的必要条件,你怎么能说我违法了呢?(掌声)
二、还有一个适用原则,新法优于旧法!
这个大家都好懂。家里老人3年前立下的遗嘱,现在又立了一个,怎么办?以新的为准。
执业医师法是旧法,用了好多年了。
中医药法是新法,是2016年12月25日那天公布的。
所以,对不起,执业医师法不适用了。
3个法律冲突的适用原则,用了2个。
这就记住了,
我们为什么属于无证的,
但却是合法的行医!
这就是我讲的法律。
(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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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再顺带说一下,我们民间中医经常谈的,我的情怀、我的为民服务、我的救死扶伤。
这些也可以讲,但是,打官司的时候,讲这个是不行的,或者说,单讲这个是不行的。
假如我代理一个案件,我会先说,现在的第一点,法律依据。第二点,法律冲突,最后,我们再说情怀。
因为法院判决,它必须要列出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某法律第几条第几款判决如下……它不可能写上你那个情怀。
所以去法院打官司,不敢光说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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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中医的问题,我再说几句,民间中医如果不被解放,中医这个学科就完了。
为什么呢?
是因为我们才是最纯粹的,没有被西化的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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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行脚罗浮山
今日启程,一往无前,
诸佛菩萨,龙天护法,
普蒙加被,道业必成。
行脚就是了脱生死的一个捷径。
另外还有一种功德,
就是能度无量无边的众生
有情的和无情的都能度;
能见到我们的,与我们能说上话的
所以它的功德是难思难议,难说难尽的:
十方如来都来护持和赞叹
苏东坡写下“罗浮山下四时春,卢桔杨梅次第新。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的名句。
罗浮山佛道并存,和睦相处,兴盛时有九观十八寺,十八寺中以华首寺为第一禅林。
距离深圳约70公里,国家5A级景区。
亲爱的盲人朋友们:
参加“行脚”
道业必成
累积“罗浮山”难思难议、难说难尽的功德
时间:
11月10日
预备会
报名方式:
莲微信:85264845040
真恒微信:
13714614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