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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顾焱瑜说: 我在深圳开店,遇到过比较奇葩的难缠的房东,在这里给大家讲一讲。有在深圳开店的或许知道我这个店那是两三年前的事情了。房子是物业的。物业把整个一层楼租给了三房东。三房东把其中一部分租给了我。收了我12,000元的押金,每月租金是4000元,我是和三房东签的合同。因为经营不善,我要转让。3三房东要克扣我的押金。因为当时那一层楼上另外一部分的房子因为经营不善跟三房东脱离之后,直接被物业收回,转租给了另外一家。也就是那层楼上一部分的房子属于物业直接租给了一家商铺,另外一部分是物业租给了三房东,我跟三房东签的合同,所以我在使用。所以三房东要克扣我押金的时候,我选择跟物业商量。让物业和我一起把三房东踢出去,这样三房东也没什么损失,我也可以拿到押金,因为三房东也有押金在物业那里,想来这个押金的数量比我那12,000元要多的。物业一开始不同意。我就自行转让。物业看到我确实帮他找到了下家,他就开始想办法收回这个房子,但是中间夹着三房东,这时候情况对我相对有利。物业宣称要停水停电,直接收回房子,那我这边提出让物业出书面材料,我好凭借物业出具的停水停电不给我使用这个房子的书面材料,再去找三房东,这样联合起来就把三房东踢出去了。鉴于这个形式,物业就直接给我写了个欠条,让我到我原本跟3房东合同到期的时候,直接向物业索要那12,000元的押金。后来我的下家再转让的时候,就直接跟物业签合同再转给他的下家。因为中间没有再加一个房东就简单了很多,只是在我这里有一点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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